第一条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节约使用”的原则,学校教学用耗材、低值品和易耗品由教务处归口管理并负责监督使用。
第二条 各实验(训)室耗材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三条 采购
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在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时,各实验实训中心主任要根据教学大纲中各门课程的实验实训教学及技能大赛任务,编制下学期耗材用量计划(详细列出耗材名称、数量、单价等,具体要求见附表一),经实验实训室主任和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签字后,报送教务处进行汇总,教务处做出下学期耗材使用经费预算报校领导审批后,由资产处统一购买,并确保开学前三天购买到位。
计划获批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若遇特殊情况,需求增加或改变耗材时,至少在该实验实训项目开课或技能竞赛开训前15天办理申请、采购,审批手续。具体程序为:各实验实训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追加耗材(经费)计划。
第四条 入库
耗材必须由资产处工作人员、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和相关专业人员按规定组织验收,方能入学校总库,采购的耗材若有差错,如数量、型号不符等,学校有权拒收。
各实验实训中心主任一次性将耗材领回本实验实训中心。按照采购清单逐项核对数量、品种、当面点清,并认真填写入库清单(见附表二),由实验实训室主任签字确认,教务处、各实验实训中心各保留一份,同时要把验收合格的耗材及时入库,登记入账。
第五条 保存
实验室耗材的保存应实行科学、规范化管理,做到存放有序,账物相符,清洁整齐,便于收发和检查。要加强物品的管理,防止损坏、变质和丢失。
第六条 耗材使用和管理必须有严格的出库和入库记录。实验指导老师需提前一周填写《实验申请单》并交予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实验实训中心根据《实验申请单》准备实验器材。
实验指导老师在上实验课之前,需认真填写《学院易耗品(一次性耗材)使用登记表》(附表三)和《学院借物登记表》(附表四),由实验实训中心主任签字后领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实验实训中心留存,一份于每周五上午上交教务处实践科。出库和入库表需妥善保存,以备查检。
第七条 教务处不定时根据使用登记表、实验课课程表严格核实已领用以及所剩耗材数量是否吻合。如若帐实不符,应查明原因,属于正常合理损耗的,经领导签字后做报废处理;若属于人为原因,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根据入库清单的耗材价格照价赔偿,无从查找直接责任人的,由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和实验员承担经济赔偿。
山东现代学院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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