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8版)

 
(专业代码:130502)
一、培养目标
  设计学类专业培养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科学的理性精神、领先的审美判断、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设计思维、表达、沟通和管理技能,能从事 设计研发、推动专业发展、承担设计教育、相关研究工作,具备自主创业能力,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设计专门人才,以及适应国家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多种需要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设计学的基础核心及本专业核心知识 ;了解设计学研究对象的基本特性和国内外设计学界最重要的理论前沿、研究动态,以及设计学基本研究方法; 能够运用艺术、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与方法观察和认识设计问题,具备一定的哲学思辨能力和文学素养;对相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
(二)能力要求
  了解所学设计学专业领域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并掌握一定的创新创业基础技能,掌握设计创意、表达、沟通、加工的基本方法,掌握文献检索、设计调查、数据分析等基本技能及研究报告、论文撰写基本规范;能基本胜任本专业领域内一定设计项目的策划、创意、组织及实施;具备相应的外语、计算机操作、网络检索能力; 可用1门外语熟练进行学术检索与信息交流,能够查阅和利用相关的外文资料;具备制作图形、模型、方案,运用文献、数字媒体以及语言手段进行设计沟通及学术交流的能力,以及参与社会性传播、普及与应用设计知识的能力。
(三)素质要求
  本专业类学生应拥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强烈的服务社会意识、责任意识及创新意识: 具备自觉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和敏锐的时代意识:在掌握本专业类学科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具备较为完备的、符合专业方向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良好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以及协同能力;有较高的人文素养、 审美能力和严谨务实的科学作风 ;身心健康,能通过教育部规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三、学制与学位
  学 制:4 年,弹性学制 3-6 年
  学 位:艺术学学士
  学 时:2614 课时
  学 分:149 学分
四、课程设置
(一)主干学科
    设计学
(二)核心课程
    设计概论、广告学概论、包装设计、插画设计、字体设计、版式设计、品牌
    设计与开发、书籍设计、标志设计、品牌设计与开发。
(三)实践教学安排
    实践教学主要包括课内实践、课程设计、毕业实习、艺术采风、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创业实践及素质拓展等实验实践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课内实践课程
     通识教育必修课 34 学分,专业课程 58 学分,共 92 学分。
    2.设计采风
     共 2 周共 2 学分。
    3.设计考察
     共 3 周 3 学分。
    4.毕业创作、毕业论文
     共 12 周 12 学分。
    5.毕业实习
     共 8 周 8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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