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竞赛安全责任书(教师用)
为使竞赛活动达到预期目的,保证参赛活动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针对目前的社会治安和交通安全情况,学校和竞赛指导教师在安全责任方面达成下列共识,并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1.此次安全责任的主体是教师本人。
2.教师在参加竞赛活动过程中,要服从竞赛组织单位的领导,严格遵守《山东现代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教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实践纪律,团结互助,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若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在参赛期间,教师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酗酒,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
5.参赛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竞赛承办单位,从事任何与参赛无关的活动。
以上条款教师应全面遵照执行,教师所在学院负责检查、落实。教师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由教师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此安全责任书需经教师本人签字确认,一式三份,一份交相关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教师所在学院保留备查,一份教师本人留存。
本责任书有效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适用于 学院 专业(班级)在 地点进行的 竞赛活动。
承诺人(教师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执行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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